很多父母在教養自己的孩子的時候,總會不自覺的使用增強的方式,對於好的表現訂定一套獎勵標準,對於不好的行為也訂定一套懲罰機制。

身為一個孩子的母親,我也是用這樣的機制來教養我的孩子。讓我覺得困擾的是,孩子遇到有獎勵的要求才有極高的動機,對於沒有獎勵的要求則是意興闌珊、興趣缺缺;有時孩子想也講不聽,越制止他不要做的事情就越想要去做,恐嚇懲法也沒多大用處。因此我常在思考,怎樣讓孩子的行為是發自內心的負起責任,而不是基於外在的獎勵獎品才激發其自主的意願;怎樣讓孩子願意遵守應有的規矩,而不是怕被處罰才願意遵守。

現在,我終於找到答案。《影響力:讓人掛掛聽話的說服術》一書中帶給我解答。

社會學家強納森‧佛里德曼(Jonathan Freedman)做了如下的實驗:

佛里德曼找來一種誘人的玩具,對一群二到四年級的小男孩說,玩它是不對的。他想看看六星期後自己說的話是不是還管用。家裡有七到九歲小男孩的人想必知道,禁止七到九歲的小男孩玩誘人的玩具是多麼困難的事。佛里德曼擬定一個計劃,他覺得若能夠先說服小男孩,讓他們發自內心覺得玩這種玩具是錯的,或許他們之後真的就不會去玩它了,但困難的是,要怎樣讓小男孩相信玩這種電池控制的昂貴機器人確實不對。

佛里德曼知道,讓小孩暫時聽話很簡單:只需要威脅小孩要是他逮到他偷玩機器人就會遭到嚴厲的逞罰;恐嚇完後,大人待在附近假裝嚴厲執法。結果佛里德曼猜得沒錯,很少有小男孩去冒險碰機器人。

他先後找了二十二個不同的男孩,給小男孩依次看了五種玩具,並警告他們說:「玩機器人是不對的。要你玩了它,我會很生氣,那時我做的事情恐怕會讓你不好受。」之後佛里德曼離開房間幾分鐘,他透過一面單向鏡暗中觀察小男孩。這二十二個實驗中的男孩裡,有二十一個小孩都沒摸過機器人。(這五種玩具分別是:一艘便宜的塑膠潛水艇、一支兒童棒球手套,但沒有球、一把沒子彈的玩具來福槍、一輛玩具拖拉機跟最具吸引力的電池機器人

可以看出,當有人在周圍時,只要小孩覺得可能被逮到受罰,強大的威脅就管用。佛里德曼真正想知道的是,六星期後,當他不再周圍的時候,威脅還能不能有效指導孩子。六星期後,他派少女回到小男孩的學校。

少女將小男孩逐一從班級中叫出來,參與一項時間。少女並未提及自己跟佛里德曼有任何關係,只陪著小男孩回到那間放有五種玩具的房間,說要給小男孩做個畫畫測試。他一邊給測試者打分數,一邊告訴小男孩,想玩房間裡的任何玩具都可以。當然,所有小男孩都玩了玩具。

有趣的是,所有玩玩具的小孩,77%都選擇先前禁止他們的機器人。因為佛里德曼不能回來執行懲罰,六個星期前非常管用的懲罰,現在完全沒用了。實驗到這裡,並未能看出孩子能發自內心覺得玩機器人玩具是錯的,因此佛里德曼調整了實驗。

他找了另一組小男孩,所有的實驗情境跟第一次一樣,同樣告訴小男孩禁止在他離開期間玩機器人玩具,調整的地方在於這一次佛里德曼對男孩說:因為「那是不對的。」這一次,他並未威脅小孩,非要他們服從。在這一次實驗期間,指示同樣管用,和前一組小男孩一樣,在佛德里曼離開期間,只有一個孩子碰了機器人。

六個星期後,佛德里曼一樣派少女到學校去,這次佛德里曼不在場了,小孩有機會跟機器人玩了,兩組小男孩的實驗真正區別顯現出來了。第二組沒有被施以強烈威脅的小男孩做出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:他們明明都想玩哪種玩具都行,連機器人也行(最具吸引力),可是大多數的人都沒去碰機器人,儘管五種玩具裡機器人最具吸引力,小孩選擇其中之一來玩時,只有33%選擇機器人。

對第一組小男孩來說,佛德里曼說玩機器人「是不對的」,為了支持這一個說法,他向小孩施以嚴厲的威脅。在小孩覺得佛德里曼有可能逮到小孩犯規的時候,威脅很管用。可當他不再現場時,威脅自然沒用,他所立下的規矩也就作廢。

我們可以知道威脅並未讓小男孩懂得不管任何情況,玩機器人是錯,只不過要是存在挨罰的可能性,玩它就是不明智的做法。

對第二組小男孩來說,他們不玩機器人的行為是來自他們的內心,而非外部。佛德里曼同樣告訴他們玩機器人「是不對的」,但他並未施以額外嚴厲的威脅,說要懲罰不照做的孩子。這個實驗結果有兩點很重要:首先,光靠佛德里曼的指示,就足以在他短暫離開房間時阻止小男孩玩機器人了;其次,自那以後小男孩為自己不玩機器人的選擇負起了責任,換句話說,不玩機器人是因為他們發自內心不想這樣做,因為就算他們玩了機器人也不會受到處罰。六星期後佛德里曼不在周圍,他們仍然不玩機器人,因為他們打從內心相信自己不想玩了。

社會學家確定了一點只有當我們認為外界不存在強大的壓力,我們才會為自己的行為發自內心負起責任。優厚的獎品及強大的威脅就屬於這一類的外部壓力。優厚的獎品可以讓我們去執行某一行動,但並不足以讓我們自覺且自願地對此行動負起責任;強大的威脅可以叫人當場順從,卻不太能帶來長期的承諾感。

我們可以從這一研究汲取教養孩子的方法,如果你想要告訴你的寶貝孩子:「說謊不好。」要是你想要有立即性的效果出來,你也在場,或小孩也覺得會被發現,那你可以明明白白的嚴肅威脅:寶貝說謊不好,要是讓我抓到你說謊,我會打你三下或是把你的舌頭割掉,這會很管用,但這樣威脅只能收到短暫的效果,並會讓他帶著僥倖的心態,可能不會被逮到。威脅沒有辦法實現說服小孩達成長遠的目標,也沒辦法讓孩子打從心底的認為:因為說謊是錯的,所以我才不想做。為了讓孩子打從心底認為「說謊是錯的,所以我不想做」,我們必須採取一種更巧妙的方法,我們得找一個有利的原因,足以讓孩子在大多時候保持誠實,但也不能強大得讓孩子覺得自己是完全為了這個原因才保持誠實的。要想出這個原因有點傷腦筋,不同的小孩需要不同的理由。

有些小孩,可能只要請求就夠了:寶貝啊,說謊不好,所以我希望你別說謊。

有些小孩需要稍微強烈的理由:寶貝,要是你說謊,我會對你很失望。

有些小孩或許還需要給予適當的警告:寶貝,要是你說謊,我恐怕不得不做些我不想做的事情。

身為家長的我們,自然而然地知道哪一個理由對自己的小孩最適合。重點是找出一個理由,讓小孩一開始就願意照著家長的意願去做,同時又讓孩子自覺要對這一行為負責。換句話說,這個理由蘊含可察的外部壓力越小效果越好。因此,想出一個理由並不容易,但非常值得,它決定了小孩是短時間內順從,還是願意為自己負責所做的長久承諾。

在這一個研究中,這個方法無法百分百讓每個孩子都能為自己的行為打從心底的認同,在研究中成功率為67%。但一旦成功,能獲得孩子的長久承諾,變化能持續發揮作用,值得各位家長用心一試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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